占道修车、摆摊将受处罚

05.05.2015  12:11

  长春市将整治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环境——

  占道修车、摆摊将受处罚 

  近日,长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对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凡位于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公路)、桥梁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生产、加工、摆设摊点,机动车维修、清洗等活动,违反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为:吉林大路长吉高速段出城口、东四环长德102国道北出城口、长石公路出城口、生态大街出城口、长吉南线出城口、长吉北线出城口、亚泰北街长松高速段出城口、净月大街长清公路段出城口、青年路长农公路段出城口、皓月大路长郑公路段出城口、长沈路102国道南出城口、金宇大街高速南出城口、长白公路出城口、新城大街出城口、绕城高速汽车厂出城口、长乐公路出城口。

  根据《通告》,在整治范围内,违法搭建建(构)筑物、设置占道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商业牌匾、堆放和悬挂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物品的,应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和清理。

  在整治范围内,建筑物外立面脱落、破损,围墙残缺,工地围挡污浊、歪斜、缺失的,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进行清洗、粉刷和修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公路)、桥梁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生产、加工、摆设摊点,机动车维修、清洗等活动。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在综合整治过程中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 姜永鑫)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