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工作部署会召开

01.12.2014  19:08

  

    2014年11月25日,吉林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工作部署会在省博士后公寓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主任赵忠伟同志主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张立福处长到会讲话,十三家相关单位的人事处长和具体负责同志到会。 

  省政府特殊津贴,是省委省政府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相关文件,每月发给每位“两院”院士政府特殊津贴2000元,博士生导师每月每人发给政府特殊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