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分局召开 加强餐饮单位油烟管理工作推进会

12.07.2017  08:54

  近日,南关区政府召开餐饮单位油烟管理工作推进会,旨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长春市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街乡生态环境委员会作用,防治油烟污染,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会议由南关区政府董志宇区长主持,南关分局杨彤局长部署,南关分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及各街、乡部门参会。落实了部门责任,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通力配合,尽快按时限完成此项工作。环保分局负责该项工作的总调度,对重点排污单位督查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工商分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前来办理工商执照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醒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对一年内没有完善环保审批许可的,停止核发工商执照,配合街乡完成此项工作;食药监分局根据职责负责配合街乡对其中不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对其卫生、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进行检查,按照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各街乡是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动员街道、社区的力量,充分发挥各街乡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各社区生态环境监督员的力量,深入每家餐饮单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此项工作。要求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应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不要产生新的噪声影响市民生活,油烟的去除率应达到60%—85%;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室内,并定期进行清洗,保证四季都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