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档案》申遗成功

10.10.2015  18:25

  当地时间10月9日晚,总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最新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项目名单,中国申报的《南京大屠杀档案》榜上有名。获悉这一消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联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南京市档案馆于10月10日在南京召开《南京大屠杀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座谈会。
  
  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介绍,《南京大屠杀档案》申报世界记忆遗产项目,自2008年8月开始至今,已历经八年时间。经过前期准备,2014年3月30日,中国记忆遗产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委员会,提交了上述11组有关南京大屠杀档案,正式申报世界记忆遗产项目。
  
  朱成山表示,南京大屠杀史档案与一般的历史档案不同,它作为人类创伤性记忆的一部分,作为历史废墟的载体,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与警示性意义,符合世界记忆遗产的标准。
  
  据介绍,《南京大屠杀档案》参与申报的档案馆除南京的“三馆”外,还包括中央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吉林省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等四家档案馆。申报的档案有十一组,即(1)《程瑞芳日记》,记载了她与美国人魏特琳和中国人陈斐然三人,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组成了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收容所的工作过程及其日军在此的犯罪记录;(2)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美国牧师约翰•马吉拍摄南京大屠杀实景的16毫米电影胶片母片、胶片盒、摄影机及相关影像,包括1938年5月,美国《生活》杂志刊登了10幅由约翰•马吉胶片翻拍的南京大屠杀照片;(3)1938年南京华东照相馆学徒工罗瑾冲洗并保留,后被吴璇保存并在战后送交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转交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被列入京字第一号罪证的16幅砍杀中国军民和奸侮中国妇女的照片及其照片册;(4)1946年10月18日,吴璇呈送上述16幅血证照片册给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时记录的手印具证,以及南京临时参议会转交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文书;(5)1947年3月10日形成的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日本战犯谷寿夫判决书正本原件11件档案;(6)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委员、金陵大学历史系美籍教授贝德士,提供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证词,其中历数日军所犯各种屠杀、奸淫及抢劫的暴行;(7)1946年10月19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陆李秀英的证词,包括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传票、法庭询问笔录、证人具结书及1937年12月19日,身中37刀的李秀英在鼓楼医院(时称美国教会医院)接受美国医生威尔逊救治时的现场照片;(8)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如1946年7月27日调查表中列举的受害者已近六旬,被日军在城南防空洞射杀;(9)1947年1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会同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负责人,前往中华门外普德寺调查验证,发掘死难者坟墓,检验遗骸现场照片;(10)1945年抗战胜利后,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市赔偿调查委员会、首都警察厅、首都地方法院、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等,接受的大量南京市民呈文,内容可分为人口伤亡、查找失踪人员、工商业损失、房产财务损失、宗教公益慈善团体财产损失等;(11)外国人日记:占领南京—目击人记述。
  
  据悉,世界记忆工程项目,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延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景观遗产一起,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2年启动的文献保护项目,它关注的则是文献档案,具体包括手稿、图书馆和档案馆保存的珍贵介质,以及口述史等,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利用技术手段,对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进行抢救,力图完整地保存人类记忆。世界记忆工程的申报需经过国内评选、大洲评选和联合国评选三个步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国每次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提名。(记者 吴楠)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