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长春新华路一男童走失 记者调查“子虚乌有”

16.12.2015  21:07

昨天晚上,朋友圈又出现一条消息被迅速转发,内容是有一个孩子,在新华路一带走丢了,急寻家长,目前在桂林路派出所。孩子丢了,家人一定是心急如焚。记者立刻展开调查,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想象的那样。

“谁认识这个孩子,应该在新华路附近走失的小孩,现在小孩在桂林路派出所!估计家长都急疯了,转发吧,帮孩子回家!”晚上六点左右,这条消息,附带着两张孩子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中,迅速传播来开。照片上的小男孩,大约2、3岁左右,穿着一件棉服,从图片状态看,截取自一段视频。消息前面特地标注【经证实消息】,记者立刻分别联系了几位转发者,但他们都表示:不知道消息来源,只是看到了帮忙转发。为证实,晚上7点多,记者来到了桂林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在看到孩子照片后,立刻表示,派出所里并没有走失的孩子。

几位民警称,他们在所里值了一天班,并没接到类似的报警。记者随后拨打了110,接警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过很多咨询此事的电话,目前他们不确定发生了此事,不过他们如果接到相关报警,一定会引起重视。不管发出这条信息的人,是不小心写错了内容,还是有其他原因,咱还得老生常谈一次,根据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以情节严重的诽谤罪入罪。我们也更希望,习惯转发未经证实消息的人,能够加以核实,不然“狼来了”喊的多了,也会影响自己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