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效初显

13.04.2017  23:10

  记者从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4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召开的华北地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自中央及国土资源部部署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华北五省(区、市)试点地区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审慎推进改革试点,以实践探索“试制度”“试规则”“试成效”,目前已初步完成基本制度设计,取得积极进展,改革成效初显。

  会上,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通报了2016 年参与跟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试点以来,华北地区各试点县(市、区)多方试、多面闯,“试制度”“试规则”“试成效”,边总结、边评估、边提修法建议,正在不断取得预期成效:一是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及河北省定州市探索界定了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了土地征收程序,完善了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并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部分探索;二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北京市大兴区和山西省泽州县探索了哪些土地可以入市、入市主体是谁、入市程序怎么设定、入市用途干什么、土地增值收益怎么分配等问题,为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进行了许多实践探索;三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天津市蓟州区在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尝试探索,在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此外,自去年9月中央部署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以来,各试点地区均制定了统筹推进改革方案,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土地改革试点相关制度和规则体系,并选取了相关项目开展了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的实践,提出了部分修法建议。同时,试点地区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其他改革试点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并提出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彻“责任落实年”部署要求,打好统筹协调推进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攻坚战,确保今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就下一步工作,北京督察局建议:一是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扑下身子抓落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强力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大胆推进试点工作;三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项调研和综合研究,强化各层各级各部门协同,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四是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规范,着眼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来自华北五省(区、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北京大兴、天津蓟州、河北定州、山西泽州、内蒙古和林格尔等改革试点地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实地考察调研了呼和浩特新机场等征地制度改革试点部分典型案例项目,就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调控和监测司、耕地保护司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华北五省(区、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北京督察局在试点地区挂职干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