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2016年第2号消费警示:警惕“收藏品”升值陷阱

05.01.2016  08:58

    东亚讯 (记者 赵宇) 近两年,随着收藏品市场日渐壮大,特别是各种方式的收藏品回购在收藏市场上已是普遍现象,不过随着收藏、投资者人数的增多,收藏品市场投诉案件也不断增加,2015年长春市受理此类投诉40余件,咨询160余件,包括金银币、邮品、纪念币、瓷器、名人字画,以及宣称具有收藏价值的现代高级礼品。

    从投诉案例来看,购买者多集中在老年人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分析认为,由于老年人辨别能力差,往往会被迷惑。所以推销者大都利用专业概念,通过讲座、虚夸、拉升增值、高价回收等方式给老年人洗脑,使不少收藏爱好者花了大价钱购买了并不值钱的收藏品。事后在维权中又由于缺少凭证导致维权难。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理性。因收藏品范围较广,品类不同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注意了解所购品类收藏产品的基本知识,如选购纪念币,首先要具备识别纪念币的真伪能力,避免盲目使投资风险升级。此外,购买前通过收藏品的核准发行注册部门了解卖家是否有合法资质,确认预购收藏品发行主体的合法性。

    其次,切勿盲目轻信广告的商品和服务宣传语。在接到的一些投诉中,消费者很多都是因卖家宣称 “高价回购”、“拉升增值、”溢价回购“广告信息及承诺,夸大收藏品升值空间而借此招揽顾客,由于购买者只注意了甜言蜜语,忽视了背后陷阱,特别是大多购买者对卖家所宣称用语无任何证据,导致在利益受损后面临取证难,维权受阻。

    最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索取消费凭证。由于收藏品特殊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要求与卖家签订合同或认购书等,特别要注意将卖家促销产品宣传信息和承诺点均写进合同凭证中,并注明产品的金额、含量、成分、重量、等级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