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04.02.2016  17:15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GDP规模总量稳步跨上万亿元台阶,地方财政收入总量跨上千亿元台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启动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旱作节水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以及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田间工程设项目,2015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729.4亿斤,“十二五”期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阶段性水平,单产水平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农业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经营活力进一步增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比重由2010年9.6%增加到27%,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增长。 

   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 全省产值过千亿元的产业由2010年的5个增加到7个,农产品加工业超过石化成为第二大支柱产业。中国标准动车组顺利下线,长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研发能力最强的轨道客车制造基地。“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开创了多个全国第一,标志着我省通信、航天信息等高技术产业进入全国乃至世界先进行列。以矿泉水、人参、生物质为代表的特色资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形成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资源产业多业并举、竞相发展的格局。 

   服务业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 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7.4%,比2010年提高1.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3%,连续两年高于二产。内部结构不断优化,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家政、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增值电信、动漫游戏等新型服务业蓬勃发展。服务业对经济贡献不断增强,2014年,全省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和吸纳就业人数比重达到37.6%、39.3%,分别比2010年提高7.1个和2.6个百分点,服务业地方税收实现488.9亿元,占全部地税收入的63.8%,比2010年提高2.3个百分点。以长白山为名片的吉林旅游呈现空前发展势头,2014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847亿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集聚发展态势日益明显,全省共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2个,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等初具规模,品牌效应日益显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加速集聚。改革示范作用显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获批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 长春、吉林两个核心城市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初步形成了中部城市群、东部图们江区域组团、东南部通白城镇组团、西部白城城镇组团“一群三组团”城镇化发展格局。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强化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初步形成了“三纵三射一横”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哈尔滨—大连、珲春—乌兰浩特为骨架的大十字形铁路格局。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廊试点,已开工15个城市,建成廊体24.8公里。白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全面实施长春宽城区、四平铁东区等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33个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城镇化试点成效显著。22个示范城镇取得良好进展,初步形成了“三集中”、城乡双向一体化等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发展模式。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梨树县、抚松县、林海镇、二道白河镇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实施了18个省级重点城镇扩权试点。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2014年,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96041公里,比2010年增加5604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348公里,比2010年增加768公里,形成“两纵一横一环三联”高速骨架。到“十二五”末,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022公里,哈大客专、吉图珲客专建成运营,形成纵连南北、横贯东西的高铁骨架。东边道铁路省内段全线贯通。通化机场正式通航,长白山、延吉机场改扩建完成,白城机场竣工,松原机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全面开工建设,延吉机场迁建启动预可研报告审批,初步形成“一主多辅”机场格局。引嫩入白、哈达山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投入使用,前郭、洮儿河、白沙滩等8大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部完工,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干线工程顺利推进,西部供水工程启动实施,初步建成以大中型工程为骨干的配套水利工程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前四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68%,节能成效居全国前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指标。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延边州被国家列为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污染防治得到全面加强,在全国率先开展禁塑工作,强化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落实燃煤电厂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和秸秆禁烧。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步入发展快车道;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一村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目标。公共卫生“六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初步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医疗急救、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大病救治、卫生信息化管理及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等六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框架。文化惠民工程有序推进,行政村文化大院、城市街道文化活动中心(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开展,成功承办第12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民生得到大幅改善。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到2015年全省累计新增就业2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提高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统一,城乡间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可转移衔接,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省内异地就医全面实现即时结算。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提高,达到月人均1935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在职职工工资收入的6倍,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在长春市开展了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居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226元/月、1319元/年分别提高到2015年403元/月、2719元/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累计改造面积7229万平方米,城镇新增保障性住房121万套,超过325万人口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暖房子”成为国家样板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269万户、808万城市居民受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累计解决了550.1万农村居民和62.87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通钢、昊融集团实现战略性重组,643户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减少60.5%,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省级“零审批”,省级行政职权由10027项减少到3675项,减少了63.3%,我省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面积扩大到861万亩。科技方面,建成了27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8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生态文明方面,全面实施国有林区森林商业性禁伐,全省247个国有林场合并为96个中心林场。医疗卫生社保方面,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名称、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办法、基金管理和信息系统“四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