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十二五”期间,集安市通过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定期检查监测污染源,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数每年均达到330天以上,通沟河饮用水源水质100%符合国家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鸭绿江水质优于国家三类水质标准。
一是实施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投资1976.9万元,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个项目。完成了8个乡镇35个村的垃圾收集清运、水源地保护和畜禽粪便处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设置水源地围栏3860米,设置垃圾箱1066个,采购垃圾运输车、铲车和钩机180台,修建人工湿地5000平方米的。实现城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处理率80%。114个镇、村达到了国家、省、市级生态镇、村标准。
二是加大污染源防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蓝天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烟尘治理工作方案》、《城市噪声治理工作方案》等,对洗浴锅炉、集中供热等锅炉进行了集中清查,跟踪检查,促使其达标排放,对不按操作规程运行的锅炉进行限期整改;对原煤散烧的饭店加大整治力度,统一改烧清洁燃料;发布并实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通告》,并督促60余户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开展建筑工地及娱乐场所的噪声综合治理,在学生中考和高考期间,加强值班值宿,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达到了功能区标准。
三是加大城乡污染减排力度。投入专项资金746万,对8户污染企业进行了治理,对36户污染企业实施了减排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其中,减排化学需要量 2225.5吨,减排氨氮 174.64 吨,分别完成了省政府下达减排任务的137.1 %和159.47%。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十二五”期间共审批项目464个,均达到环保标准;对全市污染企业和医疗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共发放许可证185个;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对60余户企事业单位和390余户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共处理环境污染案件5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22件。
四是依法开展污染源检查监测。对益盛药业、万国黄金、兴达石墨、污水处理厂等国控污染源每月检查2次,对博祥药业、康美新开河等10余户重点污染源每月检查1次,对其他普通污染源每年检查2次,建立污染源动态档案,准确掌握污染排放状况,防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通沟河一水源、鸭绿江各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对市区大气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加大对市区各项环境质量指标监控,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