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收26元“药事服务费”是忽悠人的假消息

05.02.2017  20:03

  药品实行零差价已有一段时间了,很多市民在就医时也能感受到实惠。可在春节长假期间,一则因药品实行零差价,市民去看病医院要多收26元药事服务费的消息广为传播。4日,记者从省、市卫计委证实:这是一则假消息。

  近日,有这样一则消息称:“从2月1日开始看病要带医保卡,因为药品实行零差价,医院开药不加价了。政府给医院的政策是每个人挂号看病,不管开不开药,都要收26块钱补贴给医院,这个费用叫做药事服务费,不带医保卡这26块钱就患者自己出,带医保卡患者只需出2块钱。记住,不管开不开药,这26块钱都要收,有医保卡就报销24块钱,所以看病一定要带医保卡。

  面对这则消息中的“药事服务费”,4日上午,记者先后联系省、市卫计委,得到的消息均称“这是一则假消息”。随后,记者又联系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等多家医院了解到,医院并没有“药事服务费”的说法。仅以吉大一院妇科诊疗为例,医院门诊挂号费只分三种:主治医师8元、副主任医师15元、教授30元,并没有所谓的“药事服务费”,且挂号费都不能报销,与医保卡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在2013年10月1日,通过政府补助试点医院的形式,首批纳入改革试点的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市属管)5家医院已取消药品加价。为给患者就医带来更大的方便与实惠,从2016年4月15日零时起,市、区属的20家公立医院也加入到取消药品加价、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队伍中,这其中包括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烧伤医院等,都是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患者在就医时明显感觉到药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实惠。特别是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患者在住院期间,个人负担比例和医保新农合个人负担比例更是下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