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确定五家医疗机构首批承担吸毒成瘾认定

23.12.2014  11:36

12月22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了解到,我省确定五家医疗机构首批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日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将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确定吉林省首批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医疗机构的通知》,公布了吉林省脑科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延边脑科医院、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为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医疗机构。

 

通知》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戒毒医疗机构(戒毒科)进行执业登记备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戒毒医疗机构(戒毒科)的监管工作,规范相关戒毒医疗服务行为。

 

通知》指出,未列入名单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自愿戒毒医疗服务和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对拟开展吸毒成瘾认定的机构,要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公安厅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才可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