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严重危害患者权益将吊销“许可证”
长春晚报记者 于慧
7月25日,某媒体对长春皮肤性医学专科门诊诱导患者治疗事件进行报道;7月31日至8月2日,媒体又连续3天对吉林博爱医院在患者手术过程中增加手术项目事件进行报道;8月11日,某栏目对吉林曙光泌尿外科医院手术中增加项目事件进行报道。三起民营医院的“术中加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26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通过召开“术中加项”事件通报会,针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核查,市卫计委将会同市及区县级卫生监督所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危害患者权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当日,记者从“术中加项”事件通报会上获悉,自7月25日事件发生时,市卫计委就立即组织卫生执法人员介入调查,由医政医管处组织召开长春市“术中加项”事件进行情况通报,并组织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及其手术台上“持刀加价”和医生殴打患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和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分别就涉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调查、处罚和民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进行情况说明。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对“术中加项”“持刀加价”行为的性质有清醒的认识,引起重视,在医疗机构内严禁此类行为出现。同时,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广告行为,严格按照《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广告宣传活动,杜绝在宣传中出现保证疗效、保证安全性、涉及医疗技术等字样。医务人员也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对患者疾病情况客观、全面掌握,治疗之前在对患者不会造成不良心理影响的前提下将疾病情况及治疗方案详细、完整、如实地告知患者,帮助患者选择适合自身的治疗方案。切忌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夸大病情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和胁迫患者做出不利于自身的选择。从自身做起,杜绝“术中加项”“持刀加价”行为。
下一步,市卫计委、长春市卫生监督所、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将密切配合,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类似行为,市卫计委将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针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核查,会同市及区县级卫生监督所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危害患者权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长春市卫计委将继续做好医疗广告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市卫计委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案件,并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虚假、违法宣传,并书面保证规范宣传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长春市及各县(市)区监督举报电话
长春市卫生监督局:84692099
南关区卫生监督所:88755097
宽城区卫生监督所:86033893
朝阳区卫生监督所:85109259
二道区卫生监督所:84920565
绿园区卫生监督所:81338600
双阳区卫生监督所:84251136
九台区卫生监督所:82350199
榆树市卫生监督所:83622019
德惠市卫生监督所:81186600
农安县卫生监督所:83263033
经开区卫生监督所:84630163
净月区卫生监督所:89641110
高新区卫生监督所:81335620
汽开区卫生监督所:81501324、815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