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开展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专项整治

23.06.2016  14:05

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省局要求,长春市食药监局开展了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贯彻落实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宣贯阶段。分阶段对全市所有三甲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和其它《条例》定义的使用单位开展法规宣传和培训指导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宣传单。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对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上报自查报告。三是检查落实阶段。对全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档案,根据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据《办法》要求进行查处,并将检查结果记录监管档案。四是督查总结阶段。对《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及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