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医保纳入市级统筹 职工及家属就医看好这些信息

06.01.2015  10:23

就医购药更加方便,省内看病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今年1月1日起,吉林石化公司的11.4万名职工(居民家属)按不同主体转入吉林市参加相应保险。

  松花江网讯 就医购药更加方便,省内看病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今年1月1日起,吉林石化公司的11.4万名职工(居民家属)按不同主体转入吉林市参加相应保险。由此,吉化职工及家属也将分享地方政府质量更好、内容更丰富的医疗保障服务。为方便吉化职工及家属了解吉林市医保政策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流程,1月4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吉林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持原吉化医保卡、身份证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吉化医保纳入市级统筹后,原吉化医保卡继续有效,须同时持医保卡、身份证到所有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在办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相关手续时要注意以下信息:

 

   关键词:

 

  异地就医

 

  对于参保职工退休后在异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可申办异地就医,需要到吉林市医保局领取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到选定定点医院及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然后将异地居住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送交吉林市医保局结算口审批。审批通过后,门诊待遇即时生效,3个月后住院待遇生效,自核准生效之日起9个月内不得变更、终止异地就医登记。异地居住人员应在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在居住地办理医保卡实现即时结算,不需回吉林市医保局报销。其他地区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发生医疗费用,本人现金垫付,统一到吉林市医保局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门诊病历(手册)、处方、有效收据原件。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转诊转院审批单(转诊转院患者)、异地住院患者身份确认单、门诊病历(手册)、有效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加盖有效印章的住院费用清单和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出院小结、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植入体内一次性卫材条形码、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各种报告单等)。手术患者需提供脸部、伤口部位(在同一张上)照片。

 

  以患者姓名在中国银行、吉林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和患者身份证(同时复印到一张A4纸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关键词:

 

  转诊转院

 

  吉林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确诊需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的疾病,吉林市定点医疗机构已明确诊断但治疗手段欠缺或治疗困难的疾病,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治疗项目不转诊。在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时,第一步要注意不同疾病分别由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意见,即由吉林市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吉林市传染病院、吉林市结核病防治所、吉林市结核病医院、吉林市儿童医院)的专科主任根据患者实际病情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转往医院应依据病情先省内后省外);第二步要到开具转诊审批表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审批、签字;第三步要携带医保卡、身份证、转院审批表、与疾病相关的病史资料到市医保局监督管理部办理登记、审核手续,之后方可转外地就医。

 

  参加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转外就医结束后,要将医疗收据及相关资料备齐后送至吉林市医保局结算部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已通过省内联网异地即时结算的转诊转院患者不需回吉林市结算;自吉林市医保局监管部受理并审批之日起一个月内转外就医有效,严禁后补办转诊手续,对于补办转诊手续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关键词:

 

  慢性疾病 重大疾病 特殊疾病

 

  慢性疾病每季度办理一次,次季度首月1日起享受待遇;特殊疾病每月办理一次,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重大疾病每月办理一次,次日起享受待遇。患有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或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应携带医保卡、近两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检查报告单,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的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的医保科申请办理。已经办理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要持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的检查报告单、医保卡到吉林市医保局1楼6号窗口办理手续。

 

  城镇职工在门诊治疗慢性疾病、重大疾病或特殊疾病时,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就医,年度内不可变更。如需变更,于每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到下一年想选择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对已审批生效的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特殊疾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于经治疗好转及康复的慢性疾病病种,经复查后取消慢性疾病、重大疾病或特殊疾病待遇。逾期不复查的,停止待遇,两年后方可再次申办已取消的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

 

  工伤人员需到指定医院就诊

 

  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人员需到所在单位办理工伤门诊病历,选择定点就诊医院。携带职工医保卡、身份证、工伤职工门诊病历到指定医院就诊。在本市指定医院就诊时,门诊治疗费用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医院在结算时支付,无需再报销。工伤人员转院办理手续同基本医疗保险。外出治疗后,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原始收据、出院诊断书、转院审批表等交给工厂即可,由工厂统一到市医保局办理并发放报销费用。

 

  吉林市医保局工伤定点医院名单如下:市中心医院、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解放军第二二二医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一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二院、市人民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原四六五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市职业病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总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第二职工医院。

 

   生育保险

 

  孕后要及时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就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办理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怀孕后携带本人医保卡、准生证、医疗机构诊断到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前携带本人医保卡、门诊诊断等到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男职工到单位办理登记,同时还应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及街道出具的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女职工在进行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时,携带职工医保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即可。

 

   吉林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三级医院:市中心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一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二院、解放军第二二二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原四六五医院)、市人民医院。

 

  二级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创伤医院、市华侨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凤凰妇产医院。

 

  一级医院:市船营区妇幼保健院、市龙潭区妇幼保健院、市丰满区妇幼保健院、市昌邑区妇幼保健院。

 

  欲了解政策详情,可致电吉林石化公司医保咨询电话:63912745、63903369、63959169、63903113。

 

  市医保局咨询电话:62489816、62489814。

 

  (江城晚报首席记者/王欢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