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全面开展对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明察暗访工作

24.11.2015  19:54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医保系统窗口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努力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近日来,省医保局按照《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号)和《关于建立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吉人社办发〔2015〕32号)及关于印发《2015年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吉医保字〔2015〕2号)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了明察暗访。 

  一是强化领导促落实。为更好的完成明察暗访工作,省医保局制定《吉林省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小组,先后深入全省市(州)、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工作小组对被查的各医保经办机构在窗口服务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提出合理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内审外查,群众监督等手段全面加强我省医保系统窗口服务质量。 

  二是征求意见促整改。通过此次明察暗访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分析查找经办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服务隐患、漏洞以及不合理规定等。全省范围内发放了调查问卷300余份,尤其是把服务对象人数多、工作量大、有投诉记录的窗口作为了征求意见的重点对象,切实了解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实际窗口服务质量。 

  三是完善制度促提高。针对搜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在原有服务规范、纪律要求的基础上,督促各地制定和完善各类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改善各类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完善服务大厅服务引导制度、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等制度,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是强化长效促转变。今后工作重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窗口服务质量、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客观评价。并且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群众投诉问题和各级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都将严肃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作风根本转变。 

  此外,省局依托明察暗访工作对各市州级经办机构开展了全省2015年度重点工作督导,通过在各地开展座谈会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察,收集各地在开展重点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反馈省局相关业务部室制定解决方案,并吸取各地工作中的亮点、创新点,将好的工作经验共享全省,确保2015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