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地税局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03.05.2016  11:57

长春朝阳区地税局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记者从长春市朝阳区地税局获悉,5月1日上午10时,长春市朝阳区地税局首张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成功,增值税票面金额1万元,标志着委托代征增值税业务在朝阳地税局顺利落地,“营改增”全面推开实现平稳转换。

据悉,按照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部署要求,5月1日后,个人出租不动产、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业务仍由地税机关受托代征税款和开具发票。为了确保代开业务能平稳有序推进,朝阳地税领导班子将“营改增”工作作为头等任务,认真研究部署  ,每日跟进发票系统测试对接进度。“五一”期间,班子成员和参与代开工作的全体干部一起放弃节假日休息,领导班子全天坐镇办税服务厅,全力以赴做好代开工作的推进和应急准备,保证了“营改增”的顺利实施。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