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
新华社日前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意见》共6章26条,提出要“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
《意见》涉及的6章分别是: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意见》第二章第八条提到,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统筹考虑改革成本,加快构建政事企分开的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深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和林场调整,支持重点国有林业局和森工城市开展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试点。
《意见》第三章第十三条提到,积极发挥冰雪、森林、草原、湖泊、湿地、边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和独特气候条件优势,加快发展旅游、养老、健康、文体、休闲等产业,把东北地区建成世界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意见》第三章第十四条提到,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绿色生态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提升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
《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提到,支持林区、垦区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饮水、电网、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提到,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生态环境也是民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努力使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等重点林区保护,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采伐。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重点草原保护,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进三江平原、松辽平原等重点湿地保护,全面禁止湿地开垦,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退耕还湿。开展林区、草原、湿地、沙地等生态脆弱区生态移民试点。支持兴凯湖、呼伦湖等开展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强野生东北虎等珍稀物种保护。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机制。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业发展。搞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环境治理。加强边境地区跨界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边境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意见》明确,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作者: 陈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