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调研指导 服务于民
□刘鸿雁 谢馥嵘
3月2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春山,政治部主任金豪一行5人到敦化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市长周金星、市政协主席孙长春、市委副书记隋岩、市政法委书记周延文陪同调研,院领导班子,各部部长及主任检察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敦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伯忠就全院干警的基本情况、2015年主要业务开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及2016年总体工作思路作了全面汇报。并对本院以检察改革“精装修”为契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
金春山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发言后指出,改革是大势所趋,要保持清醒政治头脑,与上级院保持高度一致,用新思路、新方法将改革产生问题降到最少,注重宣传司法改革中优秀经验做法,积极探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对司法体制改革后各分管检察长与主任检察官之间的工作运转模式及职责分工作了详细说明。金春山检察长指出,全州两级院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检察长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检察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办案纪律,明确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同时要重点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年轻的后备干部队伍,坚决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正确用人导向,将检察工作的氛围搞活,以便更好推进检察工作的开展。
敦化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伯忠代表班子感谢金检对敦化检察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并郑重作出表态,他说,2016年对于敦化检察工作来说,是人权保障加强年、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年和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年,新的一年,班子将与全院干警一起,在延边州检察院的带领下,落实省、州院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使敦化的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座谈会上,各分管检察长对工作机制、民行控申工作、司法改革后主任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的责任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