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改方案获批 学术委员会成最高学术机构
昨天,记者从北京大学获悉,历时一年多制定的《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已于12月1日正式获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北大综合改革全面实施,该校学术委员会将成北大最高学术机构。
北大倡导师生治学
据了解,北大已按照《北京大学章程》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合章性审查,筹备成立章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并重组校务委员会;今后还将颁布实行新版《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推进学术委员会改革,确立学术委员会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并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和独立的办事机构,健全学术治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同时,北大倡导“师生治学”理念,建立委员选举制度和自动更替制度。
北大计划将“学科规划委员会”更名为“学科建设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与校行政共同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今后,北大将建立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将重新制作北京大学信息公开网。
本科基础课小班研讨
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依据北大改革方案,本科生教育将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基础上积极建设本科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在元培学院建设“整合科学”“数据科学”等跨学科专业;继续推广本科基础课程的“大班讲授、小班研讨”模式;继续实施和完善“本科生研究性学习”;利用已推出的30余门“慕课”,推进“翻转课堂与混合式学习”。
科研试点“国际同行评议”
在科研体制机制上,北大将在11个院系试点开展国际同行评议,以评估促进学科健康发展;启动“分子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战略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等中心的建设工作;开始筹建机器人研究机构,申报“下一代智慧机器人”立项;面向医疗、金融、交通、教育开展大数据研究;开始建设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成立“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北京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
院长系主任试点公开选聘
北大计划开展院长(系主任)公开选聘试点工作;开始建立院系发展评估制度,研究提出《北京大学实施院系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指导意见》(草),扩大院系治理自主权;逐渐探索建立以服务对象(院系)满意度测评、校领导测评和内部测评共同组成的管理服务评估机制。
自今年1月1日起,北大在全校逐步推开教学科研人员分系列管理改革,新进教研系列人员全部纳入“预聘—长聘”管理制度框架。 记者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