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会员单位、优秀院长及优秀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勘设协字[2017]16号
省勘察设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2017年,是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30年来,协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协会走过的30年,也是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成长壮大和发展的30年。为促进勘察设计协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将开展吉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会员单位、优秀院长和优秀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勘察设计行业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院长及专家,经所在单位推荐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勘察设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勘察设计行业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
5、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二)优秀院长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遵守协会各项章程,积极配合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优秀专家
1、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2、获得过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或在勘察设计行业有特殊贡献者;
3、努力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在勘察设计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成绩较突出;
4、积极参加政府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评优、检查、培训辅导、技术咨询服务等公益事业;
5、遵守协会各项章程,积极配合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本通知附件表格,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省勘察设计协会。
2、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在住建厅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4、联系人:修彤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单位会员申报表
2、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优秀院长申报表
3、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优秀专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