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落水儿童 好人徐艳峰受表彰

05.12.2014  13:22

今年7月6日,延吉市两名儿童在局子桥南侧不幸落水,危险关头,热心市民徐艳峰等4人伸出援手,下水及时救出两名落水儿童……近日,勇救落水儿童的好人之一徐艳峰的行为得到延吉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的肯定,并获得“见义勇为”称号。

12月4日,延吉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为徐艳峰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和奖金。徐艳峰告诉记者,当时看到两个孩子生命危在旦夕,不会游泳的他毅然下水参与营救两名儿童。虽然事后有些后怕,但他表示,“再遇到这种事情,我还会伸出援手。”徐艳峰说,有了这次的经验,以后遇到险情,可能会选择更科学、有效的办法救人。除了勇救儿童之外,徐艳峰平时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他还组织成立了社会爱心团体,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

为何只有徐艳峰一人获得“见义勇为”奖项?延吉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处民警表示,事发当时,有4个人参与营救两名落水儿童。其中,延吉市公安局纪检委工作人员尤纯杰,属于职责范围内,不列入见义勇为行为;延边新兴集中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王文海当时并没有下水救人,也不符合见义勇为条件。只有延边新兴集中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徐艳峰和另一名救人的年轻男子符合条件。因年轻男子救人后离去,至今也没能联系到本人。所以,此次只有徐艳峰一人获得“见义勇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