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业负责人评全国劳模从8个章减为1个

16.07.2015  08:00

针对近日有媒体反映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7月15日表示,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把简化劳模评选相关程序,强化公示环节的社会监督作用,作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转变职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一个具体步骤,及时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据了解,2005年以来,劳模推荐程序增加了事前监管环节,要求被推荐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一共8个部门意见,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还要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2个部门意见。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劳模评选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部门盖章。对评选全国劳模的企业负责人,不再由劳模本级推荐单位分别征求工商等8个部门意见并盖章,改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省委或省政府印章,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二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