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编制两个“十三五”民族专项规划。编制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一批民族地区重点工程和倾斜支持项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边境及民族地区特殊问题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二是继续抓好兴边富民项目建设。指导边境地区根据各地自然资源禀赋条件,抓好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协调推动边境特色产业资源整合,打造知名品牌,延长产业链条,帮助边境沿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特殊困难,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积极研究鼓励边境沿线村民抵边居住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落实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一批能够带动村民增收的重点项目。
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举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培训班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制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量化具体考评指标。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是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把特色村寨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民俗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推介和宣传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
五是抓好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做好民品企业和民贸县新一轮调整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使更多企业受益。以列入国家“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的4家企业为龙头,以支柱型和微小型民贸民品企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优惠政策更好落实。开展民贸民品企业调研。
七是积极促进西部贫困民族乡村发展。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大扶贫力度,改善西部贫困民族乡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落实,支持三个锡伯族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