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城市晚报讯 2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制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到2018年年底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完善,实现生态环境监测要素、行业全面覆盖;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培育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为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源监测数据提供有效补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用得到加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根据方案,将健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依托现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加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各市的每个市辖区至少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市)至少布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与发布。到2018年建成由10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构成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健全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优化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在全省13个纳入国家 “十三五”湖泊保护规划的重点湖泊、17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点流域跨省界、市(州)界、县(市)界断面各设置一个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到2018年,建成由170个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构成、全面反映全省水体环境质量状况的省级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和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油田采矿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地周边、历史污染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到2017年,建成由1136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构成、覆盖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健全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城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及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加强城市敏感点监测,逐渐开展低频噪声监测与噪声频谱分析监测。到2017年,建成由2287个噪声监测点位构成、覆盖所有县(市、区)的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健全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完善我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布点建设,2016年年底前完成现有11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系统升级工作,加强全省各地区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主要河流放射性核素、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监测和电磁环境常规监测、典型污染源监测,提高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到2018年,建成由4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构成、覆盖所有市(州)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加强对玉米、水稻、蔬菜产地农业生产活动和农业投入品、农业畜禽养殖、地膜残留等面源污染监测。到2018年,完成中部产粮区、东部山区半山区及西部的13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位及15个地膜残留监测点位建设。
建设生态遥感监测网络。依托 “吉林一号 ”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遥感,加强对省内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跨界生态、矿产开发、易灾地区、农村生态的遥感监测、分析与评估,综合反映区域生态环境整体状况及变化趋势。
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按照 “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的原则,分步建设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到2016年,建成覆盖全省194家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到2018年,将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拓展到973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
另外,还将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快速分析、预警研判、交换共享、实时发布。
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2018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政府所在地及所辖乡镇(街道)显要位置设立大屏幕,公示本行政区域排污单位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证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 (记者 卢玉鸽 实习生 万宇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