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吉林省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在新阶段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对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动能、加快提高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9〕1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两个时限目标:即到2020年,吉林省实现“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目标。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主要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无机可用”问题基本解决。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池塘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全程机械化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制度全面推开,主要农作物种植生态化生产方式基本建立,粮食主产县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全覆盖,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3500万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30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生产基本实现全面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机械化迈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特色农机装备工业持续强劲发展。农机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机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业机械化与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程机械化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制度基本形成,全程机械化的生态化种植方式广泛应用,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村全覆盖,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机总动力稳定在4000万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3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玉米播种面积4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池塘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意见》提出五项主要任务:即一是增强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二是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四是加快农机高质高效绿色发展。五是创新农业机械化推进机制。
《意见》明确十项重点工作:即一是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三是加快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四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五是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六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绿色发展。七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信息化发展。八是加快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九是加快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十是切实加强农机人才培养。
《意见》强化五项保障措施:即一是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协调推进。二是强化各地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本各尽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根本上依靠市场力量和农民的创造性,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范做法,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推进行动顺利进行。五是强化绩效考核和宣传引导。各地政府要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