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3.07.2015  11:32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重庆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做好当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迅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化、再跟进、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利建设任务重,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水利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要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措施、安全防范、检查督促、治理隐患和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站,可以聘请安全生产监督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要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技术和业务指导。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完善施工防护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防止抢进度而忽视安全和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四、加强水利应急管理,认真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利生产安全故事应急预案,尤其是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库、水电站大坝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事故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结合春汛特点,做好自然灾害下各类水利安全隐患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有效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五、落实相关值班和巡查制度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加强重要部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发生事故。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