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我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抽查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利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请各有关处室、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全面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我厅全部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均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并要求网上全程留痕。
三、动态更新“两库”信息
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变动,相关处室、单位应将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变化情况电子版传厅信息办,由信息办统一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平台,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确保抽检市场主体全覆盖。
四、统筹安排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年初编制上报的年度抽查计划,省政府法制办已审核通过,请相关处室、单位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执法检查时间。实施执法检查前向法规处提出申请,法规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吉林)进入我厅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将抽取结果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任务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手机号码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并录入检查结果,法规处通过该平台公示检查结果。(法规处联系人:张鹏达;信息办联系人:国军)
附件: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抽查计划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