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侦查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长春林区分院党组对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高度重视,张立华检察长专门做出批示:“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工作部署,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挂牌工作并有效投入工作”。同时,对公安派出所派驻工作提出了“接地气,重实效,规范监督不越权”的总体要求。
分院刑事检察部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分院副检察长许广学、刑事检察部部长刘光荣分别带队深入5个基层院、8个森林公安分局、50个派出所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以派驻森林公安分局检察室和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侦查监督的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派出所派驻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日,长春林区分院张立华检察长带领班子和刑事检察部相关工作人员到省森林公安局,就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森林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工作室相关工作与省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座谈。通过座谈检警双方对派驻检察室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双方一致认为:“派驻派出所检察工作室对把握证据条件,提高案件质量,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在座谈中,张立华检察长提出了“统一执法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注重监督实效”的工作思路和“拓宽工作思路,探索细化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良性互动关系”的工作要求。会上,省森林公安局表示要为派驻检察室接通公安内网,建立案件信息共享,为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检公双方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商应对措施,切实发挥派驻检察室的有效作用。
日前,分院按照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已在8个森林公安分局及所辖50个派出所中派驻森林公安分局检察室4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2个,挂牌工作均已结束,并开始投入工作。其余48个公安派出所将于近期设立检察官联络室,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下一步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延伸侦查监督职能的触角,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引导不主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办案信息共享、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日常巡查和开展专项检察相结合,实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事前掌握、事中参与、事后补查的全方位、动态化监督。切实规范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为保护林区生态环境,有力打击涉林犯罪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