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确定 取消多个加分项目
24日晚,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我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政策。备受关注的吉林省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随之浮出水面。
记者发现,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赛、科技类竞赛加分、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全部取消。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瘦身,加分分值也进一步降低。
调整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
本次我省调整了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
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散居地区不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但只适用于吉林省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散居地区不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取消加分资格。
加分考生信息必须公示
同时要求,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
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严格按照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完善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的问题。
奥赛加分、省优秀学生加分全部取消
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4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继续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体育特长生由省体育局重新组织运动员资质复核复测,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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