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稳岗补贴通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吉林省人社厅、工信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审核发放工作,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如下通知。
稳岗补贴
一、补贴对象
重点工业企业中的省外户籍留长过年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长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
2.自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省外户籍员工未离开长春市;
3.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省外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一季度社会保险费。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报表》;
2.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
3.《在长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
4.省外户籍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详单;
5.省外户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
6.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25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持《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2019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相关佐证材料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相关佐证材料,向注册地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审核。经工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补贴对象标准的重点工业企业,持工信部门加盖公章的《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以及《在长过节省外户籍员工名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本人信息登记页复印件、省外户籍员工社保缴费详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向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5月8日。(地址: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4楼3号窗口)
3.公示。经工信、人社、财政部门联审合格的,在人社部门
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拨付稳岗留工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1.各相关企业要做好稳岗留工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省外户籍员工非必要离长的,尽量就地过年。
2.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须用于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留工红包”,企业可“预先垫付”,提前发放到位。
3.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各相关企业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下载相关表格。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431-88522882
市工信局:0431-88777207
市财政局:0431-89865619
工信部门业务受理电话
朝阳区:0431-85109356、19969577110
南关区:0431-85288007
宽城区:0431-89991162
绿园区:0431-87605343
二道区:0431-81303882
长春新区:0431-81335697
经开区:0431-84653200
汽开区:0431-81501750
净月区:0431-85821115
莲花山区:0431-89651296
中韩示范区:0431-81187753
九台区:0431-82333919
双阳区:0431-84238696
市就业局业务受理电话:0431-811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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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