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级“内鬼”受贿特别巨大,曾信誓旦旦要“
6月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10月2日,正值十一长假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消息,董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董宏今年68岁(1953年11月出生),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曾任中央多个巡视组的副组长、组长参与多轮巡视工作。
在2013年10月31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二巡视组进驻新华社,董宏任副组长;2014年3月底,董宏任第十二巡视组组长,巡视复旦大学;当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江苏,董宏任副组长;2014年11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进行专项巡视,董宏担任组长;2015年3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中国移动进行专项巡视,组长也是董宏。
在多轮巡视中,董宏都曾信誓旦旦地强调要“强力反腐”。在巡视复旦大学时,董宏曾在动员大会上提到,中央巡视组将“敢于碰硬,坚持问题导向,剑指党风廉政问题,巡视出威慑力,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做到件件有着落,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今年4月12日,董宏被开除党籍。通报称,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他还被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宏巡视过的神华集团曾被曝出系列腐败窝案。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进行专项巡视,董宏担任组长。在专项巡视结束前一周,中央纪委密集发布神华集团高管相继接受调查的消息。
当年12月,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神华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张文江,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主任师刘宝龙,神华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华泽桥,神华宁煤安全监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牛进中接连被查。
在中纪委那两轮巡视期间,神华集团共处理27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对25个基层党组织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在当时的巡视反馈中,董宏措辞严厉,他说,神华集团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灭火工程成为少数人的“暴利工程”,形成“链条式”腐败等。“一些私人老板受利益驱动并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有的灭火工程层层转包,造成生态破坏,事故频发。灭火工程成为少数人的‘暴利工程’。”
董宏落马两周后,2020年10月16日,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曹晶被查;10月31日,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被查。
董宏并非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中央巡视组组长。2017年4月,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接受组织审查,他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中央巡视组组长。
2019年5月27日,张化为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化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张化为利用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房产销售、案件调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金条、玉石、珠宝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84.9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