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管院邀请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立新来我院做《校园安全专题报告》

10.01.2017  07:10

  2017年1月4日下午,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特邀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立新来我院做《校园安全专题报告》。院长崔军,副院长费立发,各分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由副院长费立发主持。费院长强调,邀请长春市公安局徐局长给大家上一堂生动的安全课,旨在通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实现校园安全,达到平安巡逻的目的。   徐局长首先从《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这本书开始,向在座的同志们介绍了全国各地治安、安保情况,并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分享给大家。随后,徐局长针对校园安全方面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作了全面、详细的讲解,并就招聘保安的条件、保安的着装、保安员的界定、保安的职能、保安的权限及学院安保措施等六个方面给予指导。徐局长的讲座,使在座的同志们深刻地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大意义,也对安保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费立发副院长就此次专题报告会做了全面总结,同时也对各个相关部门安保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他说:感谢徐局长把他自己从事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介绍给大家,各部门要积极地开展安保工作。一是在校园安全方面,首先从制度建设做起,尽快建立校园安全制度,制度上墙、制度到位;二是应急预案的建设,做到预案在先;三是责任划分,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到位到人;四是建立监督制度,约束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制定处罚制度,处分要分明;六是建立应急处理办法,发生重大事故立刻上报;七是建立巡查制度,平时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八是开展安全教育,从懂安全、安全重于泰山入手,将安全教育贯彻到校园的每个角落;九是预防网络诈骗,出台相关规定;十是解决校园安全问题,要嘴快、腿快、反应快。   崔院长最后说:费院长提出的10个方面的举措,我完全赞成,校园安全是重中之重,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预案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