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取消已实施30年暂住证制度

16.02.2015  10:27

昨天,公安部发布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由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据了解,改革包含7大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涉及国家安全、队伍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多个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习近平主持会议审议公安改革方案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公安改革《意见》和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

黄明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等变化,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包括思想理念的滞后,能力素质上的差距,体制机制的制约,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改革创新”。

改革涉七大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

此前,公安机关针对110警务指挥、户籍、交通、出入境等方面也进行过不少改革,与以往相比,此次改革体现了全面、综合配套、触及根本3个特点。包括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和领域,涉及管理体制、警务运行机制等。黄明表示,此次改革会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制约公安发展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破题,改革的不只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警务保障,还涉及到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调整。

黄明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关键是要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的关键环节,把改革的指向聚焦到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聚焦到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上,聚焦到着力建设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上。

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

焦点1 户籍制度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将成现实

【现实情况】

暂住证制度已实施30年

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地也在逐步推进。暂住证制度可考证到1984年在深圳开始实施,并在中国多数大中型城市陆续实行,直到今天,一直是大多数城市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施管理的主要办法。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当年少数城市开始取消暂住证制度。

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积极作为,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按照该意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目前,上海、广州、深圳已经相继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此前有消息称,发改委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通州区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两省、62个城市(镇)的一员,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细则。

而目前,办理二代身份证,原则上仍需要本人亲自带户口本和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也需要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官方解读】

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户籍改革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公安行政改革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此次改革推出了30多项具体的改革措施,内容涉及户籍制度、人员服务管理等。此次改革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比如建立户口身份网上流转、核验制度,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实行这项制度后,群众就不需要跑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身份证了。

焦点2 社会治安违法犯罪信息将与信用记录挂钩

【现实情况】

信用体系分三阶段建设

据媒体此前报道,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也提出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权责清晰。其中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人民日报2013年的报道中指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作为衡量这个人诚信的“尺码”被广泛运用到其生活工作中。

【官方解读】

网购等行业将实名登记

黄明:目前公安部正在搭建一个各部门可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平台。今后还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挂钩。重点物品和重点行业将实行安全监管,快递、物流、网购等行业,将实现实名登记,并完善犯罪信息通报机制,让失信者、违法者受到有效监管和制约。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还提到对于公安队伍的建设,其中明确提出,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在涉及保障民警权利中,意见提出,要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焦点3规范执法制造冤假错案者将终身追究责任

【现实情况】

呼格案责任人被追责

2014年轰动一时的呼格吉勒图案重审,“铁证”血样和笔供都成为该案被质疑的焦点,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该案在证据的收集、鉴定、审查、采信上存在失误。

去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捕。

实际上,近年来,引起公众关注的冤假错案并不止这一起,如蚌埠于英生案、河北聂树斌案等冤假错案也纷纷得到纠正。

此外,关于建立犯罪嫌疑人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今年1月,最高检首次出台规定,提出检察机关要建立讯问未成年人录音录像制度。而在2月初,最高检率先出台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官方解读】

惩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黄明: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改革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和可能影响执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朝着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前进。

这些改革措施,更加注重证据意识,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完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强调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更加注重责任落实,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更加注重监督制约,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特别是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防范冤假错案问题,立足侦查阶段,作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在证据环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又要收集无罪、罪轻证据;在责任环节,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打造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链条。

焦点4队伍建设警察待遇要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

【现实情况】

民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全国有449名公安民警牺牲,多因“劳累过度”,媒体报道指出,当年有9名北京民警因公牺牲,广东更是有29人因公牺牲。

长期超负荷工作,不仅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大,且常遇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压力也较大。尤其基层民警受机构规格和职数比例限制,职业发展空间受限。一些地方民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派出所基层民警基本以所为家,重大节日更是基本住在派出所,一名基层派出所副所长告诉记者,他有一次连续半个月没回过一次家。

【官方解读】

将加快修订人民警察法

黄明:此次针对警察队伍的改革,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的。在工作上加快修订人民警察法,依法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推动解决基层警力、经费保障问题。在生活上着力解决基层一线民警职数少职级低、职业风险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管理上要求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在严密的制度笼子里。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焦点5便民服务建立跨省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制度

【现实情况】

多地已可异地办理护照

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推出各种便民措施。从2013年7月1日起,在京沪等43个城市暂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就近申请护照,办理相关出入境证件。去年,更推出了私家车6年内免检等措施。当时,公安部交管局称正在对驾考改革进行调研论证,将在进一步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适时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也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具体如何自学自考,目前仍未出台具体的规定。

当时,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即表示,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做到公开、开放、脱钩、便利,以及提高培训考试的质量。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给予学员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

【官方解读】

每项措施都为方便百姓

黄明:公安部在系统梳理近年来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的基础上,推出的改革措施,每一项措施的出台,都将给老百姓带来方便和实惠。如驾考的改革能减少群众排队等待,让群众有更多自主选择的余地。此外,在此次改革中,将下放一部分权限,如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向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下放驾驶人考试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