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通榆检察院制定五项措施落实民主监督工作

03.06.2016  14:11

    □泉海 水田 

    近年来,通榆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不断增强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丰富载体,拓宽渠道,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5月27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榆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对统战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和完善五项措施加以落实。 

    一、加强统战工作领导。将统战工作纳入院党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志远为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报送,将统战工作与检务工作统筹安排,解决统战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通过民主议事会形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检务工作的作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回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制定《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工作方案》,限期办结涉及具体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一时不能办结的,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对不属于检察机关解决的问题,认真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三是主动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对一”监督。根据此次会议精神,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关意见、建议、提案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实行“一对一”的监督。同时,利用民调工作机会,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是加强日常联络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聘请监督员、参与听庭评议,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察,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社会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强化对检察工作自身的监督和制约。 

    五是采取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证求意见表的形式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收集整理并加以认真研究,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将改进后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反馈,使检察工作从更深层次、更全角度得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支持和了解,也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便利,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