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金融创新解决农民“贷款难”——来自吉林省的探索与实践

23.03.2017  10:14

  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近年来,吉林省抓住国家批准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的机遇,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金融支持。吉林省的探索和实践,主要有六个突出创新。

  突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吉林省紧密结合省情农情实际,重点在放活土地经营权上做文章,赋予土地经营权金融产品属性和抵押担保权能,积极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力开发接地气、易操作、低成本、可复制的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产品和服务,盘活“地根”,带活“银根”,将农村土地这个“死资源”变成了“活资本”。2015年初,吉林省在延边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一州两市先行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3月,将试点县从15个国家试点地区扩大到39个,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吉林省共办理抵押贷款登记2691笔,发放贷款9.79亿元,抵押土地面积63.7万亩,贷款主体80%以上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突出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创新。2012年开始,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在梨树县开展农村土地预期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之后逐步在全省推开。这款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实行土地经营权与收益权“两分离”,通过成立物权公司搭建融资增信、流转处置“两平台”,以土地预期收益、财政惠农信贷基金为“两保证”,帮助农民获得低成本融资。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经有43个涉农县成立了物权公司,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累计发放4.65万笔23亿元。

  突出物权融资服务体系创新。吉林省先后组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总公司和省级物权融资服务总公司,重点打造覆盖全省的金融基础服务、物权增信、信用信息三大支柱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三支柱一市场”运营体系,初步构建起农村物权融资服务体系。在面上推动的同时,选择公主岭市抓点上突破,重点搭建土地资产管理机构、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农地金融交易中心等农村物权融资载体和平台,积极提供适销对路的农村融资对接服务。

  突出粮食直补担保贷款创新。从2009年开始,吉林省率先向国家提出开展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并得到支持,2010年选择公主岭等9个县份先行开展试点,2011年扩大到全省。农民自愿以未来应得的直补资金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拿到贷款后,农户既可按年归还本息,也可提前全部还款,还可委托财政用直补资金代为逐年还款。2010年以来,吉林省累计发放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突破216亿元,试点县份达到48个。

  突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吉林省于2016年3月11日成立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重点支持和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行低费率,特别是对粮食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为1%。先后与10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实行银行贷款利率和银担风险分担比例联动机制,防范和降低融资成本。在长春、延边和14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建立了16个分支机构,初步构建起覆盖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有序开展。

  突出农业保险创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模式和构建中央支持保基本、地方支持保特色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框架,吉林省积极探索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起覆盖所有县份、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方面的农业保险体系。特别是从2016年开始,积极推动扩面提标,全部取消32个产粮大县主粮作物保险保费补贴配套,全部由中央和省级承担。玉米、水稻每公顷保额提高1200元,大豆、花生、葵花籽每公顷提高500元,五大作物参保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6%,创历年新高。开展玉米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创新试点,探索保险公司组织农民投保、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对冲风险,期货公司复制场外期权转移化解风险,大商所提供技术创新支持的闭环风险保障运行模式。截至2016年底,在公主岭市等7个玉米主产县开展试点,为玉米生产主体提供价格风险保障6000万元,承保面积7.6万亩,可保障玉米产量4万吨。

  透过吉林省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应继续深入做好三篇文章。

  深入做好农村土地抵押文章。一方面是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应按照中央“三权分置”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尽快实现县域全覆盖,特别是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率先全覆盖。另一方面是推动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衔接。应抓紧研究制定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措施,将二者打捆开展,以便有效地降低贷款门槛、规避信贷风险、满足农户需求。

  深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文章。从2015年开始,国家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鉴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有些政策还没有落地,亟待研究配套办法和落实措施。一是抓紧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需要明确合理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政策设计担保费率、贷款期限和代偿比例等,体现差异化。二是抓紧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助机制。需要明确合理的担保费补助和代偿补助上限,主要向有利于降低农业贷款者资金成本倾斜,体现政策性。三是抓紧建立合理的风险救助机制。四是抓紧建立合理的风险管控机制。

  深入做好农业保险护农文章。一是提标扩面增品。重点对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扩大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赔付标准,降低理赔条件。二是拓展功能。积极探索开展除灾害损失救助以外的保险产品,摸索保险以及保险与其他金融工具融合的有效模式。三是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应大力支持上市更多的农业期货期权品种,加强场外市场建设,提供更多避险平台和工具,分散农业风险,降低保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