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龙为长春市代理市长

29.09.2016  12:34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定任命刘长龙、贾晓东为长春市副市长,决定刘长龙为长春市代理市长

刘长龙、贾晓东进行宪法宣誓。 赵大林 摄

  本报讯 (记者张源珊)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刘长龙、贾晓东为长春市副市长,决定刘长龙为长春市代理市长。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长龙等任职的议案及说明。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职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分组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刘长龙等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刘长龙、贾晓东为长春市副市长;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刘长龙为长春市代理市长的议案。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代理市长刘长龙代表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刘长龙表示,一定不辜负全市人民的信任,履职尽责,恪守担当,切实肩负起服务长春人民的重大责任。将与大家一道,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真抓实干,加快打造长春发展“五个升级版”、全面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继承历届政府的好传统、好作风、好经验,扎扎实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做好。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努力推动长春走上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努力使全市人民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过程中分享快乐、感受幸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到政府的各个环节;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守住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努力创造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闻弘、杜剑、吕凝、王铁茗,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副主任王明德主持全体会议。

  副市长张晶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