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警方采取措施切实提升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能力

21.01.2016  14:13

  为切实做好春运前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与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化县公安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全力做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依托平台摸底建档。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导出并筛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建立相关台账,做到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底数清、情况明。在日常工作中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切实完善重点车辆、驾驶人基础数据,实行“一人一车一档”的管理模式,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级归类,适时更新数据,做到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数据底数清、情况明。

  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职责分别归属到车辆及驾驶人所在的企业、社区、村镇和所属中队,并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管范围和职责。将重点车辆与驾驶人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整治车辆和驾驶人逾期未检审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逾期未检、未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限期检验、审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坚决停驶检修,该报废的车辆坚决报废,该集中教育的全部教育到位,该降级的坚决降级。

  注重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建立领导负责、民警监管、协警协助、社区配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注重部门协调和区域配合,加强联动机制,实现齐抓共管,把工作重心放在重基层落实、重教育引导、重消除隐患、重实际效果上。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区作用,进一步提高大队协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立体交叉的管理模式,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全力做好重点管理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为全力做好监管工作,该局积极推行管理创新讨论机制,要求民警对重点驾驶人定期回访和跟踪调查、开展换位体验,深入剖析驾驶人违法行为存在的根源,撰写调查报告,拿出整改方案。鼓励民警结合实际管理工作,勇于发言,敢于打破常规,边出新边实践,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实效,全力做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