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 专车主算账后发现骑虎难下

12.10.2015  09:25

10月10日,在“专车”业务快速扩张超过一年后,交通运输部终于对外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热议,不仅有涉及出行的乘客还有参与其中的出租车、专车车主,一些学者也站在不同角度,对“意见稿”褒贬不一,有的直指“过于保守”,有的则认为这已经可以引发行业“地震”。

专车司机

如果8年报废说啥不干了

专车司机刘先生开专车一年,在他看来,如果按“意见稿”内容落地执行,他说啥也不干专车了。因为他开的专车是自己的车,20多万的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如果国家今后禁止普通司机介入,或是介入后车辆必须按照8年报废的标准,平台上的大多数司机都得走。”刘先生说,在他的车友群中,很多人都已达成了共识。

同样开专车的孙先生情况更麻烦,他说:“我的车是年初为了干专车买的,虽然是二手车,但也花了小20万,如果要求专车8年报废,算上购车成本、养车费用,8年下来我根本剩不下几个钱。而要是不干,我这车再出手能不能卖上当时的价也很难说,搞不好就赔钱。所以我担心,一旦意见稿出台,我就骑虎难下了。”

以孙先生的车为例,每年保费5000元(全险)左右,油费平均每月3000元,每月如果按收入8000元计算。全年算下来,能赚5.5万元。20万的车,按1年折旧2.5万元,抵消后一年只能剩3万元。“3万元,跟开出租车有什么区别吗?”孙先生苦笑着说。

孙先生介绍,现在干专车的分三部分人。一部分是兼职,政策要是调整,大不了不干。还有一部分是专门做“刷单”的,这部分人是跟随平台公司的优惠走,即便最后离开,也是因为平台给的优惠消失,而不是因为专车门槛提高而放弃。最后一类是干全职的。很多人都是硬着头皮买车,不具备养高档车的实力,“所以‘意见稿’对于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最不利的。”孙先生说。

出租车司机

庆幸当初没“跳槽”

相比专车司机,一些出租车司机对两份“意见稿”还是比较赞同的。

赵景富干了20年的出租车,对“专车”他一直都很有看法。“自从滴滴快车、专车进入出租车市场,普通出租车就一直在受冲击。”赵景富认为,“从公平的角度考虑,国家应该对专车进行和出租车一样的监管。”

“‘专车’这种形式是不错,但国家要是允许弄‘专车’,对出租车司机就应该重新考虑,包括起步价、份子钱都应重新调整。”出租车司机赵勇表示。

对于“意见稿”的出台,的哥陈先生庆幸自己当初没那么快就“跳槽”干专车:“之前我身边有很多的哥去开专车,我也动过心,最后决定先观望再说。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

乘客

担心出行会不会更贵?

各大平台,为了争夺消费者疯狂砸钱补贴,让消费者切实得到了实惠。

长春 市民王女士使用打车软件已半年多了,“方便快捷”、“价格便宜”让她连私家车都不开了,她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买车,主要是因为打车实在太难了,拼车跟求人似的,眼下两份“意见稿”出台,王女士最担心的是“专车”被规范后,消费者是否又将面临打车难甚至打车更贵的情况,至少再难享受到“专车”和“快车”以及“顺风车”的长期价格优惠了。“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对补贴优惠有所限制,那么从成本考虑,‘专车’打车费肯定会大幅度提高。大家到时再回头去打普通出租车,怕是还得忍受打不到车的痛苦。”王女士说。

和王女士想法不同,郑先生认为,“专车”纳入到政府监管体系中,意味着消费者的乘车安全更有保障了。

■学者争议灭顶之灾?VS合法地位  

对于“意见稿”,学者们的意见也有不同。

给管理办法打个“差评”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IT行业评论者魏武挥认为,按照“意见稿”的规定,司机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禁止私家车进入、其实就是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这就是把专车变成了一种“高级版昂贵版出租车”。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家薛兆丰也认为,如果监管部门坚持认为,网约车辆必须定性为传统的营运车辆,必须接受或明或暗的数量管制,那将重蹈传统出租车垄断的老路,就是互联网约车的灭顶之灾。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直言:“给交通运输部的管理办法打个‘差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暂行办法》中对网络约租车设立地方政府许可的规定,涉嫌违反上位法,属于增设行政许可的性质。

东南大学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认为,“互联网将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是一加一等于二,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这个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认为,“整个意见稿思路和市场变化是背道而驰的,专车最重要的作用是盘活存量资源,意见稿把这些都废了。一个是要求车辆有《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这样私家车就没办法做了。”

给新业态一个合法地位

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认为,不能忽视其中的积极意义,

国家肯定了“专车”这种新业态的合法地位。

■专车公司回应:欢迎、积极配合

针对《暂行办法》的内容,各大网络约租车企业纷纷回应。滴滴快的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神州专车方面,对此表示欢迎。优步方面则回应称,《暂行办法》体现了政府对网络约租车这种“互联网+”新业态的支持和认可。对于《暂行办法》的即将来临,易到用车表示,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约租车方面的管理,倡导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

新文化记者 刘洋

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稿公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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