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工商局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改进作风严肃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干部的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近日,市工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出台了《白城市工商局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从多个层面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规定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工商局实施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考勤,每日早、中午、晚上下班时间四次进行人脸识别考勤,局信息中心每月定期提取数据,局领导实时可以查看出勤在岗情况。
二是规定人员请假、办事需有记录。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需严格执行市局请销假制度。工商局采用分级管理方式,填报《请(销)假报告单》,并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交由主管或单位领导签字,报市局人事科。
三是规定每周抽查一次人员在岗情况。市工商局人事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人员在岗情况,按月收集、汇总、存档出勤情况,并进行系统通报。工商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同时,强化督查工作,督促推动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本规定,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四是规定实施工作纪律督导。市局成立了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监察室、人教科、各直属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通过不定期对各单位作风纪律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规定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每月除定期通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外,工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迟到、旷工、无故长期歇假等违纪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工资或津补贴。考勤记录存档,日常考勤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六是规定窗口人员、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装上岗。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办案过程中,必须规范着装执法,必须坚持先亮证后执法、两人以上执法,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直至纪律处分。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此《规定》,市工商局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分局(支队)以及洮北分局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全局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纪律执行较好,窗口办公规范有序,公车管理规定执行到位,未发现违反纪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