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关心关爱“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暂行办法

17.02.2015  13:27

  推动形成好人好报价值导向

  吉林省出台关心关爱“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暂行办法

  近日,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关心关爱“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暂行办法。

  办法旨在通过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关心关爱和礼遇尊重先进典型,让“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得荣誉、有地位、享尊重、受关爱,推动形成好人频出、好事频现、好行成风、好人好报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办法明确关心关爱的对象主要是吉林省的全国重大典型、全国道德模范,全省重大典型、全省道德模范,吉林好人标兵和吉林好人。要求通过给予社会荣誉、安排免费体检以及在入学、就医、培训等方面给予关爱等方式,让“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感受到尊重礼遇。办法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吉林好人”等先进典型,通过一定程序确定后,给予不同方面的保障性帮扶和就业创业帮扶。(记者  李冰)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