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出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建设,发展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要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供应链,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冷链设施,逐步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消费地衔接的冷链物流网络,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要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供应链服务企业向上游对接协同研发、设计等专业服务,向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拓展制造产业价值链。要发展智能制造供应链,探索供应链应用新模式,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要积极推进绿色流通,加强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仓储,推广绿色包装,支持绿色运输,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在推动流通创新方面,发展“互联网+”“供应链+”物流等智慧新模式,整合资源和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延伸提供物流、结算、报关等供应链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息和科技服务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培育一批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报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要促进流通与生产融合,推进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推进全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