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减灾委部署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12.05.2016  14:41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日前,经吉林省政府同意,省减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并对省直相关部门主要活动进行了分工。

  《通知》指出,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针对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隐患,围绕建设安全城市目标,精心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一要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构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二要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三要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灾害风险评估,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城市地铁、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四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

  《通知》强调,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并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