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体部署安排,连日来,全省多地交警部门坚持宣传与劝导并行,深入村屯积极开展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守护辖区“一老一小”群体出行安全。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台大队组织警力持续开展 “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扎实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
民警走进“田间地头”和“集市”,重点对“一老一小”群体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特别加强对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提醒大家自觉抵制农用车载人、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磐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牛心镇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方式向“一老一小”群体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重点对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如何安全乘车等进行详细劝导讲解,特别提示“一小”家长关注孩子安全,注意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小朋友在马路上追逐玩耍,倡导大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为效提高农村“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梨树县交警大队联合小城子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民警通过农村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老年人讲解在日常走路、驾车、乘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叮嘱老人日常出行时严禁酒后驾车,驾驶或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车佩戴头盔,过马路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提醒他们日常生活中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
在辽源东丰县,当地交警部门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学校、乡镇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针对“一老一小”群体出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大家充分了解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引导“一老一小”群体从思想上重视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6月13日,白山市浑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村屯、社区和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一老一小”交通意识普遍淡薄的特点,民警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老年朋友们和幼儿园小朋友们宣讲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教育引导他们不要乘坐超员、超速、超载车和三轮车。
6月12日,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组织警力走进辖区村屯,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一老一小”群体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及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车、三轮车不要闯红灯、不要逆行。他们还叮嘱老人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加强对儿童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孩子们交通安全意识。
在白城市镇赉县,当地交巡警部门全面落实“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把宣教活动深入到城乡,积极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氛围。
广大民警辅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带着适合老幼群体的宣传资料、宣教制品,分别来到辖区奥体公园,嘎什根、莫莫格和四方坨子等乡镇,以“一盔一带”“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为主题,耐心地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一老一小”群体“知危险,会避险”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近日,图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凉水镇,开展 “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村里老年人和留守儿童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驾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陋习危害性,普及常见交通设施用途和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乘车等交通常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6月16日,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走进海龙湖广场,针对“一老一小”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向老年人群体阐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讲解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后果,叮嘱大家在日常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