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女婿借钱后不认账 丈母娘追讨无门告上法院

08.06.2016  20:48

红网邵阳6月7日讯 原以为多了个乘龙快婿,丈母娘暗自欢喜,岂料准女婿借钱后竟翻脸不认账,躲起来不见人影了。6月7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被告曾某归还原告邓某借款5万余元。

原告邓某的女儿谢某与被告曾某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曾某对谢某百依百顺,邓某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打心眼里喜欢和信任这个准女婿。2014年6月,曾某称自己承包的工程因缺少资金难以运转,向邓某借钱。出于对曾某的信任,邓某二话不说,便拿出了省吃俭用攒下的6万元养老钱。本想着等准女婿度过难关后,好好筹办婚礼,岂料曾某在借款后不久便“失联”。邓某多方打探无果,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原来曾某早已结婚生子,其所谓承包工程缺少资金只是借钱的幌子。经公安机关建议,邓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曾某基于与原告女儿谢某的恋爱关系向原告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据,双方借贷关系明确,依法受法律保护。现经原告邓某催收,被告曾某至今仅归还部分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