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禁入净月潭封闭管理区 10月1日起施行
2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里面特别提到:除抢险、救灾、救护和执法等车辆执行任务外,禁止机动车、畜力车进入净月潭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这也意味着,过去市民开着机动车进入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或成为历史。
确定风景区96.38平方公里具体范围
条例确定了净月潭风景区具体范围为:北起石碑岭—净月潭大坝,南至南大顶子—马家岭,西起甘大山—邰家屯水库—长清公路,东至石碑岭—前罗全背—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双阳区边界,面积为96.38平方公里。净月区管委会可以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净月潭风景区内设置封闭管理区域和非开放区域。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净月潭风景区边界外延600米区域为规划控制区。规划控制区内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当与净月潭风景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不符合风景区规划建筑逐步迁出
条例提出,禁止违反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在净月潭风景区内建设宾馆、培训中心、疗(休)养院、养老院、度假山庄、会所、住宅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净月潭风景区规划的,依法限期拆除或者逐步迁出;应当依法补偿的,先予补偿。
为徒步健身者设置路线及相应设施
根据条例要求,净月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净月潭风景区规划,在净月潭风景区内为徒步健身者设置徒步路线及相应设施,并引导徒步健身者按照徒步路线行走,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森林防火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净月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净月潭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建设机动车停车场。
检疫未合格动物禁入净月潭风景区
条例对游人带动植物进风景区也有特别规划。提出:净月区管委会应当保护和改善野生动物、珍贵植物的生存环境,促进生长繁衍,恢复与保持生态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未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动物、植物和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不得进入净月潭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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