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发布《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3月2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向社会发布《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结合人民法院审判职能,重点从刑事审判、民生保障、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社会治理等方面,对《意见》的主要内容作相关介绍和解读。该《意见》于3月23日经省法院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全省法院正式施行。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3月6日,在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还有300天的时间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是习近平总书记六年来召开的第七次座谈会,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深刻分析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挑战,对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动员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强意志和坚定信心,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3月7日,巴音朝鲁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省脱贫攻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尽锐出战,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全面发起脱贫攻坚总攻行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省法院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主要目的就是围绕服务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意见》共八项内容,主要从案件审理、刑事审判、民生保障、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生态扶贫、社会治理等方面,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出工作意见。第一条重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司法需求和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职责使命。第二条重点强调加大对贫困群众的诉讼救济力度,特别是围绕我省提出的抓好“三个一万人”工作,提出建立涉贫审判执行工作专项台账;围绕实现涉贫案件“清空”目标,提出确保年底前涉贫案件全部办结。第三条重点强调围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贫困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危害贫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积极参与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贫困地区社会大局稳定。第四条重点强调妥善审理涉及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案件,集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保障困难群众民生权益。第五条重点强调妥善审理脱贫攻坚领域各类行政争议案件,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落实。第六条重点强调脱贫攻坚中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案件,保障生态扶贫项目顺利推进,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第七条重点强调加强涉及困难群众案件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第八条重点强调从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的角度,在开展普法宣传、推进矛盾化解、加强司法建议等方面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新闻发布会现场,杨维林常务副院长就社会关心的法院如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方面的具体问题,回答现场记者的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杨维林副院长您好。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距离现在不到300天的时间了,但是疫情的影响短期内还将不同程度存在。请问法院方面是如何应对的?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维林:你提的问题很好。确切地讲,距离打赢脱贫攻坚战只剩279天了,可以说时间是很紧迫的。当前,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在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下,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我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社会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全面恢复开放、审判执行工作趋于恢复正常。面对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影响,我们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就在上周,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工作指引》,目的是统一全省法院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指导涉诉企业妥善处理好相关法律纠纷。本周一,省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涉疫情法律纠纷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主旨就是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疫情法律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与此同时,我们又接续出台了《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总的目的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举旗定向、掌舵领航,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吉林日报》记者:围绕实现“两个确保”,省委提出了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三个一万人”工作目标。对此,法院有哪些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
杨维林:为实现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确保”,省委提出了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三个一万人”工作目标,并要求将其作为挂牌督战的重要内容,持续压实责任,强化攻坚措施。所以,我们提出要聚焦我省“三个一万人”工作目标,建立涉贫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台账,精准研判司法需求,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导指导,围绕实现涉贫案件“清空”目标,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原则,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年底前涉贫案件全部办结。这方面有两个方面重点:一是涉贫案件要在年底前全部“清空”,这是一个硬指标,对于涉贫案件实行专项管理,建立专项台账,加强调度督导;二是坚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不能因为贫困群众涉及到法律纠纷,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于司法保障不力、司法措施不当,造成人民群众致贫,脱贫群众返贫,这是硬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我们重点围绕加大对贫困群众的诉讼救济力度,开通涉及贫困群众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对孤寡老人、因病致贫、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受案法院要通过上门登记、直接受理、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对涉贫案件当事人要通过诉讼费减免,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是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我们强调要围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贫困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危害贫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积极参与重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贫困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同时,依法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贪污受贿、侵占挪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农村低保、医疗保障、危房改造、饮用水保障、产业扶贫、惠农资金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惩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设施、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方面,我们强调要依法审理好涉及贫困群众的民生案件,精准维护贫困群众权益,重点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困难群众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子女抚养、民间借贷、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案件,依法保障困难群众民生权益;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开展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防止困难群众因案致贫返贫。围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我们强调要依法保障贫困群众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组织收益分配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同时,围绕落实金融扶贫相关政策,我们提出要妥善审理好脱贫特惠信用贷款、脱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支持和促进金融扶贫。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妥善处理好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行政争议,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具有重要推进作用。请问法院在这方面有哪些新的司法措施?
杨维林:的确是这样,特别是在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发放,行政给付、工伤认定,危房改造、拆迁补偿等相关领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至关重要。为此,我们提出要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审判机制,依法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和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相关行政案件;对贫困群众提起的行政给付、行政协议、工伤认定等案件,依法及时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燃眉之急;妥善化解危房改造、拆迁补偿、征收补偿分配等纠纷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保障重点扶贫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同时,我们还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落实。
中国吉林网记者:当前,做好涉及贫困群众案件执行工作,对于抓好“三个一万人”工作至关重要。请问法院在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杨维林:执行是对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最终司法手段。所以,我们提出要加大涉及贫困群众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方面,要强化对贫困群众胜诉权益的保护,加大对征地补偿、农业补助、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对确属执行不能的案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确保及时兑现贫困群众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对贫困群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依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积极采取柔性执行手段,特别是对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一律不得查封、扣押,坚决防止因案件执行影响脱贫、致贫返贫。
吉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和举措。请问法院在这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
杨维林:我们强调要妥善审理涉及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案件,积极服务保障扶贫产业和生态扶贫项目全面顺利推进。一方面,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涉疫情法律纠纷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依法保障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和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妥善审理好扶贫产业小额信贷、产品销售、劳动争议等案件,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加大对涉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生态扶贫领域司法执法联动,依法制裁破坏农业资源、生态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生态扶贫项目顺利推进,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吉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有力保障。近年来,省法院十分注重发挥司法的社会功能,主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请问针对脱贫攻坚,法院在发挥社会功能方面有哪些举措?
杨维林:充分发挥司法的社会功能、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是以徐家新院长为班长的新一届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司法工作新思路。过去一年多来,我们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数字吉林”等方面,做了大量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所以,在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我们强调要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我们重点强化三个方面举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战略部署,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和“决胜小康、奋斗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加大贫困地区普法力度,充分发挥好“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机制作用,在助推决战决胜的氛围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加强与基层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等多种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进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强化“大数据”思维,主动从涉贫案件司法数据中研判基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支持。当然,在这之外,我们可以做的工作还很多,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们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多提宝贵建议,帮助我们提升工作效能,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取得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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