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类全责事故 冰雪路面更要注意
本周,长春市连续迎来两场降雪,导致道路结冰,给车辆行驶带来不小的麻烦,发生轻微剐蹭事故在所难免。交警部门在早晚高峰发现,发生轻微的剐蹭事故后,有的驾驶员不是考虑快速撤除现场,而是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清楚,堵在路上各说各理,导致事故路段出现交通拥堵。
12月5日,本报邀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对冰雪路面容易出现的28类交通全责事故进行了解析,以供驾驶员参考。
对方无过错 存在这28类过错负事故全责
记者从交警支队事故处了解到,当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下28类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而另一方(或另几方)当事人无其他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28类全责事故的判定标准只适用于在长春市城区道路内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即没有人员伤亡的、不是人为主观造成的交通事故。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本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先行。
11.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12.逆向行驶的。
13.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
14.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5.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6.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17.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
18.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9.违反导向标线指示行车的。
20.路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21.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
22.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23.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
24.驶入禁行线的。
25.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26.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7.倒车或溜车的。
2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种情形驾驶员应迅速报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以下六种情形的,驾驶员应迅速报警,由交警到现场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未投保强制保险的;
2.事故涉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5.任何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事故现场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小事故可去快速处理中心
交警部门表示,发生全责事故后,当事人可以用手机拍摄现场道路情况、牌照号码、接触部位、证件等照片,固定现场证据,确认联系方式后,迅速撤除现场,共同到附近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或交警大队由事故处理民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拍摄现场道路情况时,最好前后各拍一张照片,并尽量体现出现场周围的标志、标线。在确认对方联系方式时,可先拨打对方手机号,现场试一下能否拨通。
另外,在道路上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对事故各方车损在两千元以下、各方均有责任的,应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办理互碰自赔索赔。
对单方车损超两千元的或责任分不清的事故,也应共同到附近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或交警大队由事故处理民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各区快速处理中心地址:
1.宽城区:凯旋路与台北大街交会东100米
联系方式:82933559 82933816
2.朝阳区:建设街2577号(建设广场)
联系方式:88517333
3.二道区:临河街与东新路交会广达汽修
联系方式:85100707
4.绿园区:正阳街189号(西安广场与正阳街交会处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87973666
5.经开区:金川街1508号
联系方式:84677678 84677722
6.汽车区:安庆路388号(安庆路与富民大街交会南行50米)
联系方式:87098884
7.高新区:蔚山路硅谷西街
联系方式:89960000
记者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