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冬季校车专项检查组“会诊”校车安全

30.12.2014  11:45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冬季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冬季乘车安全,12月18日和12月25日,由市政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政府冬季校车专项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对东丰东辽两县和龙山西安两区冬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东丰县杨木林中心校、龙山区春阳路小学、东辽县泉太镇中心校、西安区灯塔镇中心校等地,实地察看了学校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每一辆校车证照、车况、安全设施设备及校车管理制度、司乘人员岗位资格等情况,核实了每辆校车的乘车学生数,并听取了各校负责人关于学校冬季校车安全运行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各县、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今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保证校车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自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及时整改、跟踪督查;对现有运行的校车车辆情况、驾驶员信息、交通违法等情况,做到登记备案;对不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和问题车辆立即停止使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杜绝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联动联防,形成长效机制,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要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教育部门要经常组织召开校车运行安全联席会议,研讨校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将部门联合整治和日常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两县两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