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松原市大力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动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措施。松原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的暂行规定》,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入学程序,就近入学,无条件接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坚持把好培训关、抽样关、调查关、审核关和录入关,做到人员培训实、入户调查细、问卷填写准、资料审核严、网上填报全。全面推进松原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三)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推动了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强了进城务工农民家庭申请购买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工作。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 》(松政办明电〔2015〕43号),明确了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进城务工农民家庭条件、家庭审查等相关内容。积极多渠道筹集房源,努力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到位。
(四)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今年初,市文广新局在市群艺馆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兴趣培训班,针对农民工子女免费进行声乐、器乐、舞蹈及乐理培训及汇报演出,近60名小学员报名参加。近期市群艺馆以“文化进企业,心系农民工”为主题,组织馆办艺术团队和文化志愿者到北大荒玉米产业有限公司,为农民工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五)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前郭县、扶余市被列为市民化服务中心试点县,相继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扶余市建立了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建设了为农民工提供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等基本服务场所。前郭县推进了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了覆盖全市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和有序融入城镇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