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8.10.2015  09:02

  中国吉林网讯    为积极预防和解决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日前,松原市出台相关规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

 

  近日,松原印发了《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通过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工作,强化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明确主体监管责任等多项措施,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今后在松原从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路线管道设备安装、交通、电力、通讯、水力、园林工程施工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设单位及工程施工企业,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的项目,中标后,办理开工通知书(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都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松原还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凡因代领代发导致发生农民工本人未领到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先行支付责任。对没有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管部门要通报给人社部门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记者/吕瑞东 编辑/李波)